一、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二)机构职责
1.大气污染预警响应工作领导小组
2.大气污染预警响应办
四、预警分级
(一)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48小时市区80
(二)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48小时市区100
(三)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48小时市区AQI>150
五、预警响应
(一)响应分级
(二)分级响应措施
1.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六、预警响应启动机制
(一)预警响应启动、调整和解除机制
1.预警响应启动程序
2.预警级别调整程序
3.重污染天气应对程序
4.预警响应解除程序
(二)预警响应督查问责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巡查督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
1.启动黄色预警时
2.启动橙色预警时
3.启动红色预警时
4.从2018年12月起
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大气污染预警响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规定,确保实现河池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控制目标,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河池市金城江城区空气质量达到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条件时的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和处置。
适用时间:2018年12月28日起至方案重新修订发布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针对大气污染预警响应工作,成立河池市大气污染预警响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洪 副市长
副组长:朱汝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献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农业局、气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