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
广东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
2022年6月20日
为建立健全我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和《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控制总量、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明确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管控措施,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水优先。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2.刚性约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各地级以上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促进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落到实处。
3.科学管控。坚持从严管控,强化统筹配置,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总量管控制度,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保障安全。以各地级以上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现状为基础,以“十四五”经济增长预期为依据,保障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实施用水总量分阶段管控,实现用水总量动态配置,保障各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三)控制目标。
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3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13.03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8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基本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用水总量管控体系。
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50.18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能力及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管控要求
(一)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地表与地下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