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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0712)VIP免费

提纲:

2022年7月12日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271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加强科学管理,强化全程管控,落实精准投放,推进源头减量,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三年长效”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垃圾分类“三端四定”质效,在住建部76个大城市考评排名“保53”

()年度目标

2022年抓提升,住建部考评排名保持前5。城区提升改造一批分类屋(),建成1座城市管理综合体,推进智能分拣中心建设,促进“两网融合”;全面推行城管进社区进网格,试点小区分类“物业化管理”;创建“无人督导小区”,力争年底覆盖率达50%;创建1个省级示范区、1个省级试点县()区和一批公共机构示范点,居民分类准确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80%以上。各县()区城区落实分类“三端四定”,新增一个全域落实“四分类”机制示范乡镇。其他乡镇所有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四分类”。

2023年固成果,全面推进源头减量,分类精细化网格化和小区分类物业化管理,“无人督导小区”覆盖率达70%,社区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再建成2座城市管理综合体,建成2座智能分拣中心;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完善,居民分类准确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各县()区新增一个全域落实“四分类”机制示范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乡镇覆盖率达80%

2024年促长效,以“源头减量资源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科学化”为目标,实现分类全过程智慧化管理,源头减量成效明显,社区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分类习惯基本养成,“无人督导小区”覆盖率达80%;再建成3座城市管理综合体,分类收转运体系高效运行;城乡“两网融合”体系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各县()区新增两个全域落实“四分类”机制示范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乡镇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完善体系建设

1.精准分类投放。居民小区:落实分类屋()“八有八无”标准化管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大件和二次装修垃圾规范投放。各区加强分类督导,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低的小区清单,分阶段分批次开展集中力量整治,下发整改告知单。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断提升小区居民厨余垃圾分出量,确保达标(鼓楼130/,台江70/,仓山100/,晋安125/,马尾25/);公共机构: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配齐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建设分类屋,签订收运协议,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公共场所: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配齐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因地制宜建设分类屋,签订收运协议,开展分类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经营区域:落实清单化管理,合理配置分类设施,沿街商铺全面落实“摇铃上门”分类收运,纳入“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2.规范高效收运。结合智慧环卫建设,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作业轨迹监控,实现各点位垃圾收运量大数据管理;加强企业监管,规范落实“车到桶出、垫布作业、车走桶收、车离地净”“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进站、不分类不进场”等规定;优化“公交站牌式”线路,提高收运质效。各县()区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合理规划分类收运线路、方案,建立与垃圾分类要求相适配的收运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

3.科技赋能处置。加快建设“数字红庙岭管理平台”,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时空监管,探索创新“园区管家一站式”监管模式,构筑综合集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力协同、分级服务、开放合作的园区信息服务新业态,确保各项目规范运营、达标排放和安全生产。按4A级景区标准推进红庙岭景观第二轮提升和环境整治,改造园区现有道路路网,实现客物分行。加快推进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红庙岭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展厅。(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晋安区政府、市大数据委)

4.资源回收利用。城区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加快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贴政策落实,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完善各类资源回收台账;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构建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

5.城乡齐头并进。各县()区城区继续完善“三端四定”机制,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022年底前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2年各新增1个以上乡镇全域开展垃圾分类,农村全面落实“干湿”分类,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覆盖面,有条件的乡镇(农村)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每年新增一个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养等捆绑打包市场化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提升设施建设

1.分类屋()。规范分类屋()海报及分类标识设置,推进老旧屋()提升改造,重点完善洗桶排水设施,接入污水管网;2022年完成省政府新扩建100座分类屋()(鼓楼34座、台江15座、仓山25座、晋安18座、马尾8)任务。各县()区农村继续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分类屋()。〔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

2.环保驿站。持续提升环保驿站设施,完善市级可回收物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环保驿站回收数据实时线上汇总分析,对收运车辆实时监控调度,拓展上门预约回收业务,实现线上信息流和线下物流集并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3.垃圾转运站。城区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体建设,2022年三江口项目完成验收投入使用。2023年建成晋安区连江北、马尾区朏头项目,剩余项目力争2024年建成。各县()区加强对老旧转运站及设施提升改造,确保转运无滴洒漏,渗滤液处置符合环保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市自规局〕

4.智能分拣中心。市供销社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仓山区、晋安区、闽侯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土发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及招标等工作,推动项目动工建设,力争2022年底建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市自规局〕

5.后端项目集成。推动在红庙岭选址建设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等资源化利用项目,与高校科研团队合作,探索对纺织、塑料、皮革、鞋材等废弃物跨产业梯级综合利用,实现协同耦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形成集聚性规模化清洁化的资源综合利用格局,创建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

()加强科学管理

1.创新基层治理。完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长效机制,各街镇选取社区创建示范点,强化试点经验总结;遴选分类成效好的小区,试点无人督导,节省人员经费用于奖励居民、物业企业或社区(无物业小区)补助等,提升工作推进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房管局、市城管委〕

2.开展示范创建。鼓楼区创建2022年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市机关局、各县()区组织遴选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开展示范点创建;福清市创建省级垃圾分类试点县(),南岭镇创建省级分类试点乡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机关局〕

3.实现智慧管理。充分利用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打通区级平台,政务联动,数据共享,推进城市分类一体化智慧管理。前端实现居民分类投放实时监控;中端优化收运线路,提升收运效率;后端处理设施运营实时监控,各类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全过程智慧化管理,全程可追溯,实现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委、市城管委〕

4.落实源头减量。全市党政机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全社会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含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开展包装减量化、快件原装直发、集中设置回收箱、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等,加强产品及快递包装回收处置。在农村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减少餐桌浪费,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打造简单、管用、可操作的分类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落实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机关局、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商务局、市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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