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时间范围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二)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三)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五)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六)文化旅游专项整治
(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八)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九)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十)汛期安全专项整治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
1.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
(二)深入检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
2.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处问题和隐患
3.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
(三)实地督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
2.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
3.市安委会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开展“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严格检查
(三)强化宣传
(四)强化考核
(五)强化总结
防风险保安全喜迎党的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充市委市政府及阆中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安委会决定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喜迎党的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以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主线,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彻底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等工作部署,以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学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延伸辐射至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风险。
(一)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聚焦公共安全,紧盯公共场所,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在建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等资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二是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坚决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项目负责人不带班作业、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等突出问题;四是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五是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和企业服务,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一是扎实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加强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C、D级危房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二是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以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执行落实;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易燃物品存放、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四是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人车流量密集的市场、集镇、学校等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二是盯紧看牢“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拖拉机、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四是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的行为,加大航道、水库、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趸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六是加大在建机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一是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化学品储罐区集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二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阆中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一是突出加强经营(批发)企业仓库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二是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落实《南充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100条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防雷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烟花爆竹行业的事故发生,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三是紧盯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工库房,常态化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超两改”和非法违法储存、销售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店)“两关闭”专项治理,依法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店)。〔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文化旅游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文旅市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一是扎实抓好旅游包车整治,督促旅行社强化风险意识,对暑期旅游线路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三是督促指导旅游景区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二是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三是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维保消防设备设施,巡查检查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员工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族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