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楚雄市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专题会
3.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宣传手段
1.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
2.局督查室负责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的督查
3.围绕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短板实施十大提质攻坚行动
1.认真开展查漏补缺
2.开展问卷调查和模拟测评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转变工作作风
(三)树立创新思维
一、实施十大提质攻坚行动(涉及八个)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攻坚行动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攻坚行动
(三)集贸市场治理提质攻坚行动
(四)老旧小区管理提质攻坚行动
(五)重点区域建设提质攻坚行动
(六)网申材料提质攻坚行动
(七)氛围营造提质攻坚行动
(八)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质攻坚行动
二、深入开展八个文明系列活动(涉及五个)
(一)“文明行为”倡导活动
(二)“文明交通”倡导活动
(三)“文明养犬”倡导活动
(四)开展“文明出行”倡导活动
(五)“文明健康”倡导活动
三、压紧夯实三项工作机制
(一)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
(二)夯实“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三)夯实督查检查奖惩机制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楚雄市常态长效深化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奋力迈向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总评年、决胜年。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21版)》《楚雄市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全面创建的工作思路,大力弘扬“人民至上、众志成城、敢闯敢拼、善作善成”的创文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奋力把楚雄市建设成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以“让城市更文明 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强基础、抓长效、补短板,在解决问题中明确路径,在补齐短板中创新方法,在巩固成果中提升水平,以“实施十大提质攻坚行动、开展八个文明系列活动、压紧夯实三项工作机制”为抓手,举全市之力,下最大决心,出最强措施,确保顺利通过测评,成功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三、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2023年楚雄市常态长效深化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俊林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剑涛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欧仁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明程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 巍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朝正 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成 员:段汝龙 办公室主任
李文辉 组织人事科科长
李文媛 财务科科长
谢 英 环卫绿化管理科科长
普玉双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 晨 市容广告管理科科长
谢 斌 综合应急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晓鹏 东城执法大队大队长
许忠祥 西城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景彬 东南新区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虹梅 数字城管指挥调度中心负责人
陈继祥 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毕世平 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卫绿化管理科,由宋明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印发《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2.召开楚雄市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专题会,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分头动员部署。
3.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动员全市人民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3月至6月)
1.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对新增的测评内容再次进行任务分解,并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要求抓好落实。
2.局督查室负责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的督查,巩固和提高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和工作水平。
3.围绕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短板实施十大提质攻坚行动,常态长效创建夯实三项工作机制,紧扣实地测评、网报材料、问卷调查,不断推动创文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第三阶段:冲刺攻坚阶段(2023年7月至10月)。
1.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开展全域创建,“点、线、面”全面提质达标。特别要加大对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学校、服务窗口等重点场所的督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2.开展问卷调查和模拟测评,加大对主次干道的商贩、商户问卷调查的覆盖面,做好群众解疑释惑工作,加快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第四阶段:常态巩固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
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谋划下一周期创建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室、科、队、中心要牢固树立“创文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作为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来落实,紧紧盯住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克期完成。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强化协同配合、联动推进,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工作任务高效落实。各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职,牵好头、抓好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定期调研督导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各责任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领域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域内的创建工作,定标准、定期限、定措施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细化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转变工作作风,保证工作成效。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把抓落实和促成效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局督查室将按照《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工作中不认真负责的单位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中扣分。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把解决市民关心关切问题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办实事、办好事力度,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三)树立创新思维,加大攻坚克难。要牢固树立创新思维,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城市治理和文明培育工作发展向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测评体系要求和人民群众诉求,持续化解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历程中不断出现的难题,以问题查找和补齐短板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附件: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一、实施十大提质攻坚行动(涉及八个)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刘朝正、谢英、张晨、谢斌、陈晓鹏、许忠祥、赵景彬、高虹梅、陈继祥、毕世平
破解问题一:市容环境卫生“脏”“差”问题反弹。
工作要求:1.保持街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及时清运,分类处理。2.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长制,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公路铁路沿线、主要河道、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3.加强公厕标准化建设,完善保洁措施和工作力度。4.全面整治城乡各类乱涂写、乱张贴问题。(牵头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市容广告管理科、综合应急执法大队、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破解问题二:公共秩序“乱”“不规范”问题增多。
工作要求:1.提升楚雄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打造“数字城管”,实现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门前“三包”、停车秩序、渣土运输、违法建设等智慧化管理。2.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加大违章建筑整治,强化占道经营治理,规范管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管好“夜市经济”。3.健全城市门头牌匾管理制度,完善门头牌匾设置审查机制,严格对门头牌匾的材质、尺寸及颜色等进行审核,规范门头牌匾标识,强力清除违规设置的门头牌匾,严查乱设广告,影响市容的现象发生,实现“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目标。4.规范“广场舞”等群众娱乐活动区域,规范烧烤店夜间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夜市摊点、餐饮门店造成的路面油污问题。规范夜间施工管理,强化噪声扰民整治。5.整治乱排污水、臭水、油烟行为,保持建成区地面洁净、天空清朗,防止城市水源和空气污染。(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综合应急执法大队、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破解问题三:学校、医院、交通场站、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城市主要入城口道路拥堵,车辆停车难。
工作要求:1.落实重点区域“一点一策”要求,采取临时车道、定时“分流引流”等手段,确保重点区域在特殊时段(上下班时段、周五和周日下午时段)道路畅通。2.大力整治在拥堵路段、区域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添堵”行为。(责任单位:综合应急执法大队、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谢英、刘朝正
破解问题一:城市人行道、主次干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破损修复不及时;背街小巷坑洼破损严重,墙体外立面修补不及时;城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和长效管养不到位。
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要求,提升城市绿化的建管水平,深入推进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建城区绿地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品质。(牵头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破解问题二:部分车站、政务服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合理,管护保洁不到位,母婴室设置不规范;建成区范围内部分区域无公厕或公厕数量不足、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强化公共场所、设施的保洁维护。(牵头单位: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集贸市场治理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陈晓鹏、许忠祥、赵景彬、谢英、刘朝正
破解问题一:农贸市场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问题反弹,常态监管不到位现象。
工作要求:1.持续开展农贸(集贸)市场综合整治,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区域,从根本上解决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整治难的问题。2.对市场内商贩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疏导经营矛盾,倡导人性化管理制度。(责任单位: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破解问题二:蔬菜水果、商品、建材批发市场、花鸟市场等各类市场内部管理混乱,经营秩序不规范,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
工作要求:1.开展市场周边公共秩序常态治理,规范经营范围、规范摊位设置、规范车辆停放,严格惩治出店经营和占道消防通道经营的行为。2.加强内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减量分类回收,有公厕的市场严格落实公厕清扫保洁制度,保持干净卫生,强化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责任单位: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环卫绿化管理科、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四)老旧小区管理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谢英、刘朝正
破解问题一:部分老旧小区、商住小区卫生环境差,秩序混乱,公共文体设施设置不足,管护使用不到位;部分社区、小区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工作要求:将“垃圾减量分类”纳入评选标准,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牵头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五)重点区域建设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谢英、刘朝正、陈晓鹏、许忠祥、赵景彬、谢斌
破解问题一:交通场站、社区、学校、农贸市场、医院、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7个点位周边区域200米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小区不达标。
工作要求:1.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常态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2.开展空中缆线乱拉乱设、杂物乱堆、乱搭乱建、乱涂乱贴、车辆无序、消防隐患排查、环境卫生脏乱等综合整治,实现重点区域安全文明、规范有序。(责任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综合应急执法大队、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破解问题二:三无小区、安置小区、城中村及周边综合治理不到位。
工作要求:1.强化小区文明建设,组建小区联合管理队伍,全面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违规种植(种菜等)、违规养殖(养鸡、养猪等)、占用消防通道乱堆乱放、在绿化带晾晒衣物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2.建立覆盖全域的城中村、安置小区治理工作网格,落实“一村一方案”治理措施;采取财政保障和村组自筹等方式,推进城中村提升改造工作,实施破损道路修补、破旧水沟修复和路面硬化工程,提升城中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城中村容貌,着力治理违规建筑、危险建筑和私搭乱建,全面清理乱堆乱放,落实城市管理有关制度。(责任单位:综合应急执法大队、东城执法大队、西城执法大队、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六)网申材料提质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宋明程
责任领导:李文辉、谢英
破解问题一: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不真实、不均衡,突击思想严重。
工作要求:1.按照单位均衡、时间均衡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网上申报材料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点对点精准压实各单位责任。2.数字赋能,优化调整“全国文明城市网申材料”网上平台,畅通报送渠道,及时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月销号。3.建立“月初提醒 月末销号”制度,确保网报任务月清月结。(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环卫绿化管理科)
破解问题二:正式文件不规范、部门评价指标不达标、说明报告不切题、实景图片要素不齐全、统计数据不精确。
工作要求:1.进一步明确网上申报材料的纠错审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分类别、分层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材料撰写及收集上报的工作水平。2.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根据“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单位网申材料的跟踪效果,并进行反馈。对上报材料不规范,迟报不报,或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问责,强力推动创文网申材料提质增效。3.提升专职网报指导员队伍业务水平、选优配强单位日常网报联络员,建强“开考”网报攻坚队,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作用。(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