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组织机构
四、任务分工
(一)申报条件任务分工
1.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2.给予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保障
3.给予城市园林绿化体制保障
4.科学编制城市绿化规划
5.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传承与保护
6.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填报
7.完善申报材料汇编
(二)评选指标任务分工
1.全面推进城市蓝绿空间建设(涉及3项指标)
2.重点加强城市公园建设(涉及3项指标)
3.加快推进城市绿廊绿道建设(涉及2项指标)
4.持续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1项指标)
5.大力开展道路绿化建设(涉及2项指标)
6.逐步推行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涉及1项指标)
7.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涉及1项指标)
8.加强城市绿地安全韧性建设(涉及1项指标)
9.加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涉及1项指标)
10.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涉及2项指标)
11.规范园林绿化工程人员(涉及1项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申报创建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底)
1.组建创建机构
2.细化责任分工
3.资料整理汇编
(二)自治区初审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31日)
1.申报资料审核
2.现场技术指导
(三)国家评审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三)保障经费投入
(四)严格督查考核
(五)加强宣传引导
2.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指标任务清单
3.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建设项目清单
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态样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切实做好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及复查的通知》(宁建(城)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
坚持生态园林让城市更美好,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形成“人境共融、全民共享、城园共生、多元共存”的生态系统格局,提升居民的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正式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成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旭辉 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向豫 银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甲锋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智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廉用奇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路爱宁 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 静 银川市财政局局长
杨银山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席静宜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姚永伟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冯德旺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瀚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建华 银川市水务局局长
孟仿英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侯文莅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普光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陆 斌 银川市体育局局长
井 胜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德华 银川市地震局局长
梁海滨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邓彦林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 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建兵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雷冰海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园林管理局局长廉用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任务分工
(一)申报条件任务分工
1.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较为健全。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任务分工:由市自然资源局完善并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由市园林管理局完善并提供城市园林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2.给予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能够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园林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任务分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园林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提供近3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资金预算和拨付情况。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3.给予城市园林绿化体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并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园林绿化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任务分工:由市编办牵头,市园林管理局配合,优化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审批、行业管理等行政职权,给予创建体制机制保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4.科学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三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由市住建局负责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给予规划指导,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统一;其它部门按照职责提供相应规划篇章内容。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5.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传承与保护。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在绿化工程建设方案中融入彰显银川历史、文化特色的元素;由市园林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定期组织开展园林绿化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填报。及时更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基础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及时更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完善申报材料汇编。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完成所有申报材料汇编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对接自治区住建厅出具推荐函(含初审意见),起草申报申请(包括创建工作组织方案、创建工作总结和申报条件的情况说明),完成自体检报告、示范项目申报报告、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和测评报告,拍摄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影像片;由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按照责任分工提供基础材料。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0日
(二)评选指标任务分工
评选指标共分为11个方面的工作(现状数据为初版卫星遥感解译数据):
1.全面推进城市蓝绿空间建设(涉及3项指标)
指标要求:1.城市绿地率≥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8%;2.城市绿化覆盖率≥43%,乔灌木占比≥70%;3.建成区蓝绿空间≥45%。
现状指标:银川市建成区绿地率40.62%,其中兴庆区建成区绿地率33.72%、金凤区建成区绿地率42.96%、西夏区建成区绿地率42.23%;银川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07%,乔灌木占比68%;银川市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为44.31%。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科学配置植物群落,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乔灌木种植面积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0%以上,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控制在30%以下;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不低于15%的绿线和开敞空间上限预留土地,在区域性控制详规中按照“总量管控、占补平衡、只增不减”的原则进行绿地规划,同时根据《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建设项目清单》,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土地供给,2023年供给119.15公顷绿地、2024年供给132.87公顷绿地、2025年供给218.6公顷绿地;由市水务局负责、市园林管理局配合,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最低需水量0.8-1立方米/平方米/年以及河湖、湿地补水需求保障用水指标;由市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21年7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八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安排一定的绿化用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执行”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调整审批绿地率,符合创建需要,同时根据《银川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建设项目清单》做好建设项目批复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调整后的审批绿地率,更新新建工程设计规划条件要求;由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负责,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增绿地5公顷;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增绿地10公顷。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土地供给和项目建设完成时限为2025年末
2.重点加强城市公园建设(涉及3项指标)
指标要求: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m2/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5m2/人;2.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3.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不低于1.5个。
现状指标:银川市建成区人均公园面积15.96m2/人,其中兴庆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91m2/人、金凤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5.27m2/人、西夏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84m2/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4.68%;每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1个(按照2021年底银川市建成区171万人计算,现有综合公园17个,指标要求26个,尚缺9个)。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在《银川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中,在现有建成区范围内划定26个综合公园,同时加强公园绿地建设,2023年新建、改建综合公园2个、专类公园2个、小微公园11个,2024年新建、改建综合公园2个、专类公园2个、小微公园10个,2025年新建、改建综合公园3个、专类公园2个、小微公园8个;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银川市公园体系规划》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划定综合公园;由市体育局负责,在新建、改建公园绿地内合理配置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由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负责,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5个小微公园;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5个小微公园和1个综合公园。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项目建设完成时限为2025年末
3.加快推进城市绿廊绿道建设(涉及2项指标)
指标要求:1.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即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低于1.2公里、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70%;2.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即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达到100%。
现状指标:银川市建成区万人拥有绿道长度2.53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82.4%;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100%。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任务分工: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2023新建、改建景观林带6条、道路配套绿化1条,2024新建、改建景观林带3条、道路配套绿化1条,2025新建、改建景观林带3条;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唐徕渠生态廊道和典农河生态廊道;由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改建4条城市慢行系统;由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023年至2025年,各新建2条城市绿道。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项目建设完成时限为2025年末
4.持续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1项指标)
指标要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即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有一个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面积大于20公顷的植物园;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具备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现状指标:银川市仅有1个植物园为森淼植物园且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