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范围
1.考核范围为与我校建立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含在站博士后)
2.长病假人员、待聘人员及2024年1月1日之后来校教职工免考核
3.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含聘任制及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统一安排
二、考核内容
三、考核结果
四、考核工作安排
1.6月上旬启动年度考核工作
2.6月15日——6月30日个人填报年度考核信息
3.7月1日——7月30日学院评定考核档次
4.8月1日——8月31日本人确认年度考核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
2.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各学院(部门)聘用领导小组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正
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xx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上大内〔2022〕66号)的规定,现就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范围
1.考核范围为与我校建立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含在站博士后)。
2.长病假人员、待聘人员及2024年1月1日之后来校教职工免考核。
3.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含聘任制及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统一安排。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教职工2024年度(即2023的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涵盖教学、科研、管理、工勤、安全、保密等所有岗位职责,突出岗位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考核结果
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严格控制为所在学院(部门)职工数的16%。
四、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时间自发文日期启动到2024年8月31日止。本次考核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上旬 启动年度考核工作
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发布通知,正式启动本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6月15日——6月30日 个人填报年度考核信息
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3.7月1日——7月30日 学院评定考核档次
(1)学院(部门)聘用领导小组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评定考核档次。
(2)教职工最近两个考核年度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的60%,本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