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要素
(一)运营管理
(二)场地保障
(三)服务能力
三、考核程序
(一)区创业孵化基地对照年度考核要求及标准开展自评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查验考核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后
(三)区人力资源局依据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查
四、考核结果
五、不良情况
(一)运营性质发生改变
(二)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1年内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
(四)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
(六)虚报创业统计数据
(七)在申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中出现违规行为的
(八)不服从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和指导的
(九)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关于开展xx区2024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xx市xx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xx光人规〔2022〕1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xx区2024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获认定的xx区创业孵化基地。
二、考核要素
(一)运营管理。重点考核基地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运营状况及人员配备情况;
(二)场地保障。考核场地面积、办公环境、硬件设施、公共功能区等硬件情况;
(三)服务能力。考核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组织创业指导、项目路演、政策宣讲等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在孵创业实体总数、入驻率和申请享受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的创业实体数量等。
三、考核程序
(一)区创业孵化基地对照年度考核要求及标准开展自评,填写《xx区2024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20日前提交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查验考核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后,开展实地核查, 于6月30日前出具年度考核初审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局;
(三)区人力资源局依据街道公共就业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