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处置
1.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3、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一)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监督、教育黄某朝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刘某玉(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措施
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1月14日8时30分左右,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雒容工业园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受伤。1月22日19时左右,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应急局和阳和工业新区应急局派员,同时邀请柳州市监察委派员参加的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200771735777K,法定代表人刘某玉,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标准件、非标准件、铸造件、冲压件的生产制造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处置
1.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雒容工业园,新柳大道南侧,东外环路东侧。高坠事故发生在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东侧过道石棉瓦棚上方。
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东侧过道有两层瓦棚,事故发生位置位于第二层石棉瓦棚南面电线杆旁。
黄某朝(事故死者)坠落位置距离地面高约4.3米,坠落点地面遗留有石棉瓦碎片。
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1月14日8时00分左右,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周某根、吴某锋、秦某强、薛某强、黄某朝五人到公司打卡上班。根据工作安排,周某根、吴某锋、秦某强、黄某朝协助薛某强(电工)拆除柳州市永固汽车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东侧过道石棉瓦棚上方废弃的三根电线。
秦某强、黄某朝两人协助拆除过道南面电线杆上的电线。8时25分左右,黄某朝从车间内找来一架竹梯靠在南面瓦棚。黄某朝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沿竹梯攀爬至第一层塑钢瓦棚顶(距离地面高约3.2米),从第一层瓦棚顶攀爬至第二层石棉瓦棚顶(距离第一层瓦棚顶高度约1.1米),走到电线杆位置。8时30分左右,石棉瓦突然破裂,黄某朝直接跌落至地面。
3、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