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
龙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10月17日
区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战略,立足先行示范,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落实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国有企业、国土出让收支、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各项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财政政策加力增效、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等方面,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1年龙华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力度,开展“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21年龙华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现经济运行有速度、有质量、有效益的稳定增长。地区生产总值2,828亿元,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73亿元,增长10.1%,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2亿元,同比增长6.02%,新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97个,增长34.7%。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抓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扶持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等多项工作。助力企业发展,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出台“1+N+S”数字经济系列政策,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服务规范高效进行。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应急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流调专班,科学划定、动态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以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管尽管为目标,没有出现外溢病例,较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安排民生支出288亿元,建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5所,新增学位约1.1万个。新改扩建幼儿园16所,新增学位6千个。新开工住房217万平方米,建设筹集公共住房超1.3万套,增长80%。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完成168项民生实事、800多件民生微实事,解决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审议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体制,分级分类细化整改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攻克整改难点堵点,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取得实质性整改成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1个审计报告已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问题金额5.17亿元,追回资金1972.8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5项,处理人员1名。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提供的年初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21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348.07亿元,支出决算数346.3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6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174.82亿元,支出决算数144.8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9.9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1.02亿元,支出决算数0.2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7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本年度审计发现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1年区国资局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支出7,344万元,包括区属国企辖属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区属国企财务总监薪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三个项目,由于对政策研判不足、项目无法及时推进等原因,全年仅区属国企财务总监薪酬项目实际支出222万元,其余两个项目未能产生实际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待提升。
(二)未按要求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
2021年区47个一级预算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共计288,498万元,区财政局未按要求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进行汇总,也未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的统筹管理需加强。
审计要求,区国资局和区属国企应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工作,增强对项目和预算的可行性研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区财政局应加强政府采购的统筹管理,及时汇总各部门报送的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按要求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采取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有关电子数据进行了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关注了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要求,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本年度审计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产业园区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单位预算执行率不理想
原区大浪时尚小镇建管中心(2021年11月并入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年预算执行率68.74%,其中,“城市建设支出”项目年中预算由9,000万元调减为8,414.26万元后,受项目进度未达标等因素影响,实际支出仅3,861.74万元,预算执行率45.90%。
审计要求,区重点区域中心应严格项目管理,及时跟踪和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部门预算审核力度,加快支出进度,严格预算刚性约束。
(二)对产业用房入驻企业履约管理不到位
2021年4月区科技创新局引入1家企业入驻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以首年租金享受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30%的条件为其提供租赁物业9层合计13151.03㎡。根据相关入驻管理办法,入驻企业应在签约后两个月内(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使用产业用房正常开展业务,否则原则上应予退出。截至2022年8月,受疫情影响等原因,该企业租赁的产业用房中有6层合计8844.60㎡仍处于装修状态,区科技创新局对产业用房入驻企业的履约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
审计要求,区科技创新局应加强与入驻企业对接,督促入驻企业加快装修进度,通过不定期实地核查、查验资料等方式,梳理和跟踪企业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履行产业部门监管职责。
(三)未按规定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考核工作
截至2022年5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认定了23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未按规定对上述园区定期开展考核工作,未实现对园区的动态管理。审计发现有个别已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不符合申请条件。
审计要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创意产业园开展认定和评审,同时及时开展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动态管理、有效监督。
(四)个别项目银行公共账户缺乏监管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与某公司签订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和运营协议,协议期限为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协议要求该公司收取的租车押金须在正式运营之日起每月15日前存入双方的公共账户,账户资金支取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监管。审计通过函证发现,该公共账户实际为一般存款账户,自2014年8月1日开立以来超过100元的交易仅有1笔。根据有关押金清查报告反映,协议期间上述公司收取的租车押金约53万元,租车押金并未真实完整地存入该账户,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发挥实质性的监管作用。
审计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应在后续的工作中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对账户的开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疫情防控、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出台、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方针政策,稳步推进招商惠企,各项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审计发现政策措施出台及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
1.部分疫情防控采购事项未公告或未及时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观湖街道办等5家单位部分超过100万元的疫情防控采购事项完成后,未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或超过三个工作日才进行公告,共涉及采购金额3,193.2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其中未公告的事项已于2022年2月进行补充公告。
2.部分采购服务合同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2021年9月,区应急管理局向服务企业支付7月、8月深圳北站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安保人员服务费共计720.30万元,合同约定费用以实际到岗人数及服务天数按每人每天350元结算。但执行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未对上述两类安保人员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清点确认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费用按全员全勤进行结算的依据不充分,内部控制亟待完善。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观湖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应按区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资金的相关使用规定,规范相应采购流程和行为,确保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区应急管理局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加强对采购服务合同人员现场到岗监控管理,并根据实际出勤进行结算。
(二)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方面
1.未按要求设置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2018至2020年深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常住人口达到30万的区应建有一所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龙华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润泽学校于2019年7月经批准设立,2021年4月开始施工,截至2022年3月仍处于建设阶段,预计9月投入使用。
2.未及时清理民办学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结余。
区教育局未按要求对民办学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户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及时清理并上缴区财政。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2018至2021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户结余情况进行了核查,清理出11所民办学校结转两年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共计72.94万元上缴财政。
3.部分学校未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专职资源教师。
截至2021年底,12所已招收5人以上残疾儿童的学校未按要求设置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所学校已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但面积未达标,3所学校未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特殊教育资源教师。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建设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推进润泽学校尽快投入使用,同时加强民办学校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防止资金沉淀,协调落实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事宜,保障特殊教育教学需求。相关学校应按照规定标准设置资源教室,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资源教师,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三)中小企业服务政策落实方面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未按照要求建立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约谈机制,未根据相关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鼓励各界开展企业公益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对于企业在“深i企”服务平台申请的诉求,仅凭相关部门回复即予办结,部分企业诉求在办结后经过数月方才实际解决。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作为首接首问单位未能对企业诉求跟踪到底、服务到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2.资助项目受理时间滞后,政策落地效率待提升。
受申报系统迁移等原因影响,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9月30日至2022年1月3日一直未受理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申请,相关单位2020年6月30日后的房租资助申请于2022年1月4日起方被接受,目前仍处于受理审核状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1月31日截止受理的2019年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项目,于2021年5月21日才完成审批,历时16个月,涉及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