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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VIP免费

提纲:

——2022年8月30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昆明市审计局局长 钱宏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830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昆明市审计局局长 钱宏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多重困难,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市财政坚决落实稳增长政策,给予企业财政贴息、保供补贴,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切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增强后劲。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市财政收回存量等各类资金40.9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3.2亿元,保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检验基地建设,支持疫情防控提档升级。争取政府专项债券172亿元,新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地项目7个共投资116.7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着力助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大数据、新能源、大健康等重点产业蓬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统筹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3.2亿元,重点支持细胞产业、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园区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产业项目,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投入8.4亿元,支持自贸区建设和对外经贸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深入推进财园助企贷,累计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4.6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注入资本金方式,持续支持扩大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市财政对60个重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审减资金4.28亿元,审减率19.90%;对部门整体支出及264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对41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善绩效管理闭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促进预算单位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愈发显现。继续强化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目督、财政、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增强整改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通过整改,收缴省级财政资金0.23亿元,上缴市级财政资金9.83亿元,安排、拨付、使用、兑付、退补资金7.59亿元,归还借款或原渠道资金33.59亿元,补收补缴相关税费及其他资金0.91亿元,登记入账、调整账务或报表179.27亿元,采用其他方式完成整改资金35.06亿元,新建章立制9项。

一、 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昆明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财政资源统筹、财政预算执行、新增专项债券使用及市级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等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05.6亿元,支出总计80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10.2亿元,支出总计81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9亿元,支出总计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01.5亿元,支出总计550.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0.7亿元,上年滚存结余47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25.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收支管理,2021年组织市级财政收支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实现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现代财政治理效能有所提升,财政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但在财政管理上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仍需加强。

1. 市本级预算外收缴专户非税收入43014.2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 昆明市主城5区及3个开发区存在历年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

3. 1个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118.47万元未缴入国库。

4. 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2986.47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5. 1个开发区偿债准备金5255.86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仍有不足。

2个开发区财政分局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超当年收入规模30%的部分9147.80万元,用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预算编制审核不够全面规范。

1. 24个部门上年结转资金未编入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

2. 2个部门代管的6户国有独资企业未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

3. 预算编制不精准。

4. 4个开发区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编报不准确。

(四)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

1. 预算执行不严,使用经济分类科目下的“其他”科目比例超过10%

2. 市财政未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市级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资金等8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 除疫情防控增加政府采购外,65个部门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

(五)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精细。

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有待提高。市级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中有194个项目存在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完全一致的情况。

(六)专项债券监督管理有待深入。

1. 3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违规拨付,实际支出进度较慢。

2. 5个专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存在闲置1年以上的情况。

3. 1个项目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129.92万元。

(七)对其他财政收支监管力度不够。

1. 产业发展股权基金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未按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基金管理费计提的重要依据,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工作进展缓慢。

2. 1个企业未按要求将2016—2017年工业引导资金26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核算。

3. 预算内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1年期以上应收账款挂账金额较大。

4. 1个开发区财政分局存在长期借款未收回、存量资金未缴入国库、预算外暂付款科目未清理等问题,涉及金额3 847.52万元。

5. 1个单位存量资金85.06万元未缴入国库。

二、 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7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24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415.98万元。其中存量资金2220.88万元、非税收入195.10万元。

2.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148.44万元。

3. 预算管理不规范,884.05万元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4.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962.43万元。

5. 政府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4.83万元。

(二)市级部门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8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69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21.68万元。

2. 2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报方面存在问题,涉及金额1256万元。

3. 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其中未按照项目预算用途分类拨付资金5146.14万元、未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3593.06万元。

4. 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改变项目支出用途、重复列支、提前支付工程价款、“白条”入账等问题。

5. 项目支出效益欠佳。5个单位共计7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

6. 项目支出采购程序执行不严。

(三)市级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5个市级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完善。

2. 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072.19万元。其中存量资金799.51万元、非税收入1272.68万元。

3.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国有资产出租未经财政审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4. 政府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44.34万元。

5.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89.71万元。

6. 4个单位2509.28万元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7. 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1个单位违规减免殡葬服务收入17.37万元;违规销售通灵玉牌、买路钱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殡葬用品,涉及金额102.68万元;无主遗体管理不规范;墓穴占地面积超规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单位艺术墓定制销售价格未进行公示,涉及金额16万元。1个单位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较低,涉及金额435万元。1个单位拨付司法鉴定所注册资本金20万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4个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企业基本能够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和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入等,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不到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79万元;违规减免租金119.21万元;未制定投融资管理等内控制度,已制定的职工福利费、公务接待等制度与相关法规不符。

2. 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存在未按规定将国有资产转让项目收入完税上缴财政、未据实确认收入、收入未计缴相关税费、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3. 财务核算不规范。

4. 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1个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未经支委会前置审议、下属子公司上报审批“三重一大”事项滞后;3个企业对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支付等决策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四、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市级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情况。

对昆明市20211月至9月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分配下达指标时间超过30天的资金2115.81万元。

2. 未按要求拨付直达资金5.27万元。

3. 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市本级直达资金使用进度有待提高。扩大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50.29万元;项目建设进度慢,未及时使用直达资金5500万元。

4. 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直达资金项目库不细化;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总收入相差6573.78万元。

(二)2021年市本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本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市级各部门落实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收费、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1个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返还9个小微企业工作经费、工会经费7.76万元。

2. 应退未退或应缴未缴以前年度收取的保证金1137.49万元。

3. 39个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分别存在超档次收取会费、未制定会费标准和档次的问题。

4. 200多个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收费信息。

5. 1个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未降至1%以下;2020年新增融资担保中,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金额占比低于80%

(三)全面提升“中国健康之城”国际影响力专项工作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对昆明市2020年度全面提升“中国健康之城”国际影响力专项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按照实施纲要和长效机制对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统一要求,推动健康城市基础进一步夯实,扶持引导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了“国际健康名城”品牌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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