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2024年4月8日
xx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xx政复〔2024〕86号)
2024年4月8日
申请人:张某某
被申请人: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向被申请人反映案涉商家违法情况,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投诉是否受理。申请人不服,于2024年4月7日向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已经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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