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行政复议决定书(xx县政复决字〔2024〕12号)VIP免费

提纲:

二、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8日回复内容为“尊敬的网友

三、被申请人存在程序违法

四、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主要事实不清

五、申请人认为

六、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经核查

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十条规定

八、申请人认为


行政复议决定书(xx县政复决字〔202412号)


申请人:李**

被申请人: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湖南省xx县荣家湾镇长丰路。

法定代表人:汤少文,局长。

委托代理人: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申请人李**不服被申请人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局)于2023128日对申请人关于“投 诉举报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答复,于2024122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当日决定受理。本府受理后,认为本案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程序违法;确认被申请人2023128日对申请人关于“投诉举报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答复主要事实不清,应予以撤销答复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李**称,一、申请人于20231117日通过湖南省省长信箱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被申请人管辖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事项,信中称:“《投诉举报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20231116日投诉举报人购买到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根,经食用时发现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产品配料:鸭翅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酿造酱油(含焦糖色),香辛料,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 D-异抗坏血 酸钠,乙基麦芽酚,红曲红,红曲黄色素,山梨酸钠,亚硝酸钠,乳酸链球菌素,食用香精香料。营养成分表:能量892千焦,蛋白质26.1克,脂肪8.9 克,碳水化合物7.0克,钠1510毫克。1.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中的相关规定:配料表是以含量高低排序,在配料表中排名越靠前,添加的量就越大,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食品的真实构成,被投诉方生产的涉诉食品配料表属于虚假标注。2.投诉举报人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权威网站发布的鸭的碳水化合物均值为0.2g, 该产品脂肪却标注为7克,涉及虚标碳水化合物问题。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食品的标签内容应当真实、清楚,不得含虚假内容,且涉案食品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强制规定,被诉方存在明知、有意虚假标注营养成分表,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根据食品安全法,投诉人诉求退一赔十”。

二、被申请人于2023128日回复内容为“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关于“湖南**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存在虚假标注”的留言收悉,xx市人民政府 12345热线服务中心已将来信转交至xx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1121日,xx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往湖南**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提供了被投诉产品“**鸭翅”的投料记录和同一品种明细的营养成分检验报告单。根据投料记录,该产品包装标识的“配料表”的配料排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有关规定。该产品包装《营养成分表》标识的碳水化合物为7.0克,根据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碳水化合物为6.0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所规定的“≥80% 标示值”。故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231121日,xx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告知了相关办理情况,您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128 日”。

三 、被申请人存在程序违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被申请人典型的懒政行为,仅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信按照投诉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调解可以采取现场调解方式,也可以采取互联网、电话、音频、视频等非现场调解方式”;被申请人并未通过任何方式组织申请人与被投诉举报人进行调解,未组织调解不符合程序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不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被申请人涉嫌存在失职和包庇行为。

四、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主要事实不清。被投诉举报人公司生产的**鸭翅根是以鸭翅根为主加工而成的制品,主要的碳水化合物来源于主料鸭翅根和配料白砂糖。经查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权威 网站发布的每100g 鸭的碳水化合物均值为0.2g, 该产品碳水化合物却标注为7g克,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假虚标行为。如果检测报告真实且该公司按照检测报告真实的数值标注,故可以推断碳水化合物绝大部分来源于添加的白砂糖(配料表排序第4位低于食用盐的含量),反过来就可以佐证质疑1的“排序不对”属实。申请人在投诉举报信中提出了两点质疑,被申请人避重就轻只回答了第二点其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的问题,未就第一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行政复议决定书(xx县政复决字〔2024〕12号)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