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
(二)制定方案
(三)建章立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履职尽责有欠缺
2.清廉建设存在短板
3.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审批不及时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4.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5.往来款未及时回收
6.林木销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7.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
8.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商业保险费
9.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10.违规报销下乡生活补助
11.项目监督管理有差距
12.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
14.中层干部多年未轮岗
15.江洲芦苇场违规招录国有企业职工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中共华容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7日至12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1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林业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制定《华容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逐项进行研究,细化了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建章立制,务求实效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扩大问题查找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重点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二是避免反弹。通过明察暗访、检查督办等方式,对已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始终做到力度不松、温度不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和反弹。
截至3月31日,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完成整改15个。修订完善制度10项,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开展例行廉政谈话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履职尽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1)组织专题学习。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草湿资源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防火工作职责。(2)开展宣传指导。成立造林补植、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专班。造林补植方面,制订《华容县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全县造林补植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治河渡镇登瀛村已完成2022年干旱死亡苗木的补植,共补植枳壳764株;4月上旬全县造林补植工作可全面完成。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方面,已发送告知书、林长令、交办函,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局将督促整改到位。森林防火方面,今年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发了紧急通知,明确重点乡镇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并向三封寺镇、禹山镇下达交办函,已督促两个乡镇将森林防火器材全面配备到位。(3)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华容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2.清廉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全面自查自纠。制订《清廉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开展“回头看”。(2)扎实推进工作。局机关、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均制订了2023年推进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局机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了一堂廉政党课。
3.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审批不及时。
整改情况:(1)认真调查核实。通过查阅督查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属实,因为当时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业务不够熟练所致。(2)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县行政审批局要求,制订《华容县林业局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制度》。(3)优化政务服务。印发《华容县林业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4.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全面自查。胜峰国有林场和湿地保护中心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澄清了底数,均出具了相关情况汇报。(2)认真整改。胜峰国有林场进一步规范了毛家巷销木站租赁合同,租金已上缴非税。湿地保护中心洲土经营合同已按要求规范到位;收取的租金已上缴非税。(3)加强学习。局机关组织各二级单位一把手和财务股长学习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提升业务水平。湿地保护中心转发了《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收益管理办法》。(4)完善制度。局机关和胜峰国有林场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5.往来款未及时回收。
整改情况:(1)认真自清自查。胜峰国有林场和塔市国有林场均成立专门班子,认真清理往来,澄清了欠款底数。(2)全面清收欠款。两个国有林场均制订了欠款清收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3)完善相关制度。两个国有林场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借支审批和应收款回收等管理。
6.林木销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整改情况:(1)调查核实。胜峰国有林场和塔市国有林场对该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由于历史原因和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确实存在该问题。(2)加强学习。局机关召开会议,组织各二级单位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两个国有林场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审批。(3)完善制度。督促两个国有林场健全完善了林木销售管理实施制度。(4)规范管理。今年1月,胜峰国有林场在林木销售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公示、竞价等程序。
7.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
整改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