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牢根基意识、前提意识
二、坚持同心同向、司法赋能
三、坚持初心为民、人民至上
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
五、坚持党建引领、自我革命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极不平凡征程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扣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不断深化自身建设,强化对下指导监督,全面稳步提升全市法院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水平。全年,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909件,办结8318件,同比分别下降2.39%和上升5.05%,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6.46亿元。全市五个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985件,办结53295件,同比分别上升4.70%和7.53%;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14.91亿元。全市法院办结61613件案件中,刑事案件4678件、民商事案件37206件、行政案件1966件、执行案件17763件。
一、树牢根基意识、前提意识,奋力推动平安法治茂名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力守护油城平安。全市法院审结邪教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15件、判处15人,坚决拱卫民族复兴根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3件、判处634人,坚决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结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3件、判处79人,严惩黄俊棋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市霸”“村霸”,黄俊棋等27人涉黑案入选广东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43件、判处298人,其中5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市中院对重大毒品犯罪首犯、主犯、骨干分子判处重刑率90%以上,有力维护茂名发展的平安环境。
依法妥处矛盾纠纷,有效促进茂名稳定。坚持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排查涉诉矛盾隐患,坚持下访到户、依法化解,通过法治化渠道化解25件。着力推动党委领导、多方联动的诉源治理新机制发挥作用,人民法庭主动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与辖区党委政府“走访联防”“诉调对接”“常态化联席”协同运行,引导群众对一般矛盾纠纷通过非诉和解息纷止争、握手言和,全市法院全年新收案件同比减少3544件、下降5.58%。强化诉讼调解,引入行业、商会、工会、妇联、侨联、基层组织调解等合作模式,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4921件,诉前调解成功结案占纠纷比重、诉前调解成功占调解结案比重分别居全省第四、第五。综合运用协调、和解、裁判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162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对婚姻家事等“民转刑”风险较高案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余份,防止“小矛盾变成人命案”。
依法监督公权运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惩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15人,坚决惩治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该判行政机关败诉的判决败诉;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4份,助力堵塞监管漏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348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比增长130%。通过行政诉讼白皮书、选派法官到行政机关授课、用好与党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等方式,助力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
倾力落实普法责任,积极推动全民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436场,发放宣传册3.93万份,利用新媒体推送案例、资讯3000余条,助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联合教育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33名法院干警走进40所学校履职“法治副校长”,让祖国花朵在法治阳光下成长。注重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为正能量“加持”,坚决对有违法律、有悖公序良俗的赌债、毒资、花钱办调动跑官买官等非法债务说“不”,让群众知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二、坚持同心同向、司法赋能,有力服务茂名高质量发展
开通绿色通道,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市场主体身份、大小、属地,一视同仁公正裁判、依法执行,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审判,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留得住、本地创业有奔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发展和民生相统一,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护航“制造业当家”,对我市优势引进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平衡利益、促进发展,市中院多方协调腾空高盛公司2万平方厂房,与茂南法院妥善审理涉东华能源项目搬迁安置案件23件,保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快速建设投产;市中院与茂南法院有效化解众润物流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历史遗留问题,为开发节省逾两千万元支出。两级法院助力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登记财产”指标跃居全省第七、粤东西北第一。妥善审理涉农纠纷1.16万件,服务保障“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特色产业升级。信宜法院镇隆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经验入选人民网2022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革新观念机制,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破产申请司法审查,推动5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助力2家企业成功脱困新生,盘活“锦绣华府”等2个问题楼盘,助力700余名业主实现“家园梦”。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以法治方式破解房屋预售、项目验收等难题,促进大宏房地产公司重整成功、“银滩一号”楼盘复工复建。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对2家企业启动预重整程序,新光置业投资公司成功转重整程序。创新破产管理人竞争机制,提高破产管理水平,仅用8个月引导鸿荣源公司重整再生,解决逾2亿元债务危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审结涉环保刑事和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47件,推动绿美茂名建设,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实施集中管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将茂名地区标的5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由电白法院集中管辖,利用基层法院程序优势依法高效化解纠纷,依托茂名高新区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法治招商高地。通过集中管辖,市中院和电白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6.74个百分点,结案周期同比缩短53.47天;市中院审结的德盈公司诉硬核桃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树立前瞻意识,合力化解金融、房地产风险。联合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意见规范涉银行信用卡诉讼,与金调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进金融纠纷诉前化解,全市法院新收金融纠纷案件同比下降22.69%。部署开展“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专项执行工作,执结案件599件、到位金额2.63亿元。依法审理涉房地产纠纷案件2058件,统筹推进恒大等问题楼盘案件审理,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开展专题调研,向行政机关发出加强购房合同备案审查和商品房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司法建议,推进源头治理房地产市场问题、防范事关民生的金融风险。
三、坚持初心为民、人民至上,努力守护好人民美好生活
出重拳,强化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52件、判处564人,运用好财产刑,尽力挽回群众损失。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张浩明等5人以养老服务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执行阶段强化财产查控,为151名被害人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审结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件、判处8人。强化涉未成年人审判,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市中院对3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级管辖。
守初心,深化司法惠民便民。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间断,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56万件、提讯开庭5089次。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建设,市中院此项工作质效排名全省中院第一,两级法院总分排名全省第二,化州法院在全省作经验介绍。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持续深化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建成158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08万人次,化解诉前纠纷2.83万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48亿元。各区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综合联动多方,统筹线下线上、陆路海上、诉前诉中,群众学法、用法更便捷有效,荣获首届“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
用温情,加强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5927件,保障老百姓生活步步高、喜洋洋。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为836名工人追回欠薪约1400万元。积极回应农村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山林土地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280件。深化道交事故责任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诉前成功调解道交纠纷2891件,解决争议标的2660万元。茂南、信宜法院联合公安、司法、保险等推进诉前统一委托鉴定、调解,新收道交事故纠纷案件同比减少16.24%。
见实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市中院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速执结案平均用时缩短80.91天/件。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提升质效攻坚战”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同比上升22.64%,“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