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三、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四、城市环境更加宜居
五、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
二、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
三、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五、建好人民满意城市
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024年乌鲁木齐市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对新疆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工作安排,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显著成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生动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过去一年,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平安乌鲁木齐建设迈上新台阶。
社会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坚决扛牢维护社会稳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保持对“三股势力”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分类有序优化维稳措施,实现了在“管住”基础上向“管好”转变。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信访案件机制,不断“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信访总量下降3.7%。“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获全国先进,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命名首批市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14个。沙依巴克区、天山区大巴扎街道、市第五中学被命名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米东区三道坝镇、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等18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新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6个,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分别增至13个、42个、104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持续优化,青少年“筑基”工程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不断提升。“三项计划”扎实开展,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稳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五个认同”和“三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的根基更加牢固。
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优化完善驻村管寺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宗教领域保持和睦和谐。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伊斯兰教中国化稳步推进,持续开展国旗、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场所活动,全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文化润疆工作加快推进。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路军办事处、毛泽民故居、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历久弥新。阅微草堂、巩宁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市文化中心(六馆一心)、京剧院、文化馆等发挥阵地作用。文化公园北区向市民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主体完工,新增自治区级特色博物馆4家、累计达到11家。创排京剧现代戏《情满天山》等8部精品剧目,挂牌京剧、秦腔传习基地10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发展。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文化生活节、戏曲艺术节等各类文化活动1.7万余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更加稳固。
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坚持开源节流,积极争取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等政策,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国有企业平台各类债务,积极做好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实现平稳过渡。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制度,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益,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统筹推进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一楼一策”推动“保交楼”任务超额完成,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销号“烂尾楼”项目11个,推动27个延期交房项目竣工交付,“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取得积极成效。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四方责任”,严格“三管三必须”要求,高效落实全国“一盘棋”应急响应,提升隐患排查整治专业化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推进消防、危化品、自建房、煤矿、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持续提升。
二、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过去一年,我们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和稳定、发展和民生、发展和人心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扩大内需不动摇,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0%、总量达4168.5亿元,首破4000亿元大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2%、进出口总额增长3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7.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0%、8.3%。
投资拉动作用明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招商引资、提升投资效能,谋划实施279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4.6%、达526.1亿元;工业投资增长32.8%、达495.2亿元,总量在投资中跃居第二位;房地产投资增长2.2%、达296.3亿元。加快开发“南风北光”资源,实施中绿电350万千瓦光伏等21个风光项目、总装机规模1018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分别达268万千瓦、750万千瓦,新能源产业投资增长1.7倍、达177.9亿元。大企业“扬鞭”加力、大项目提速增效,成为拉动投资增长、提升投资韧性的强劲动力,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扩大、结构优化作出了新贡献。
消费支撑作用增强。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汽车消费补贴、稳定房地产市场等政策,市场活力加速释放,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开展惠民消费节等“消费促进年”活动500余场次,改造提升商圈22个,入选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0个,传统商超加快向现代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新增直播电商基地3个、自治区级电商供应链示范企业3家。汽车销售额增长42.7%,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增长87.5%、41.5%。创建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10个,引进品牌首店200个,天山明月城成为夜间文旅消费新地标。全市夜间经济累计人流量达1.43亿人次、消费额90亿元,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赏催生夜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点燃城市烟火气,释放夜间经济新活力。
工业经济稳步提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召开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推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化工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新引进产业链项目93个、总投资840.2亿元。上汽大众、广汽、陕汽等企业生产乘用车及重型商用车1.8万余辆,卓郎、铁建重工、新研牧神生产纺机、农机及各类装备3200余台;合盛硅业20万吨多晶硅及光伏一体化、众荣高性能高压电子等32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增新能源并网154万千瓦,装机规模达476万千瓦、发电99亿千瓦时,占全市电力总装机规模的51.7%、总发电量的31.8%,总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西北油田、乌石化、国能化工、乌东煤矿、兖矿新疆煤化工加速释放产能,工业生产企稳回升,为工业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新增“小升规”企业4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13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家,为工业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服务业提质增效。围绕商贸流通、金融服务、数字经济、纺织服装等积极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国内主要寄递物流企业新疆总部相继落户,入选国家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和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举办各类展会100余场、增长52%,2023(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我市签约交易额542亿元。国际纺服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落地。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开设“乌鲁木齐专板”、首批26家企业入板,全市A股上市公司达3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达16家。金融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金融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比达15.4%。房地产市场量增价稳,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回归合理区间。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全疆首家5G工业物联网产业园、云计算中心二期等项目投运,建成八钢智能制造等3个示范项目,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加速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旅游业强劲复苏。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新增3A级以上旅游景区3家、自治区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家,新增旅馆69家、民宿61家,全市现有高品质酒店、星级饭店、旅馆、民宿达1700余家,房间9.1万个、床位14.9万张。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国际大巴扎“石榴花巷”演艺街区和“丑马一号文创园”等建成运营,成功举办草莓音乐节、冬夏季马拉松等活动,第六届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舌尖上的丝绸之路美食大会提升文旅热度,新疆冬博会、乌鲁木齐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带火冰雪经济,“骄阳看雪·乌鲁木齐”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增长117.9%,旅游收入达1028亿元、增长197.7%。
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各项工作,统筹抓好粮食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新建高标准农田5.18万亩,种植粮食15.1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打造蔬菜专业乡(镇)3个、专业村10个,巩固提升百亩、千亩连片标准化蔬菜示范基地26个,“菜篮子”保供能力稳步提升。申创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自治区特色产业示范村2个。新增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3条、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农场3家,成功举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助推乡村产业快速发展。建成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7个,乌鲁木齐县获批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就业帮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2.1万元;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新建和提升农村卫生户厕11857座、普及率达85%,新(改)建农村公路47.6公里,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3.2万人,绿化美化村庄21个,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增强。实施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两区”建设,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落户,光伏材料与电池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铝基材料重点实验室等7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挂牌,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增长28.2%,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45家、增长23.3%,新增科技创新领军企业7家。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激励政策,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26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经开区(头屯河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新增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17家,完成技术交易16.8亿元,全球并网满发单机容量最大的16兆瓦海上风机、硅基制造业5G全连接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95项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三、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用改革解难题、以开放促发展,发展动力活力加速迸发,改革取得新突破、开放步入新格局。
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高质量完成自治区43项重点改革任务、4项改革试点和69项市级改革任务。深化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一企一策”改革,水发集团挂牌运营,公交集团与快速公交公司完成专业化整合,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持续优化。机场改扩建工程移交新疆机场集团建设,临空集团与新疆机场集团、陆港集团与新疆商贸物流集团股权重组有序推进,市第八人民医院确定为新疆国际医疗服务中心。基层治理改革纵深推进,优化驻社区(村)“访惠聚”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公布实施,税务、交管、市场监管等领域“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改革获群众好评。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取得新成效。财税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成功获批国家级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政务服务再提升、制度成本再降低、惠企政策再精准。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88%。积极推行审慎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4件,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强化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认真办理涉民营企业发展诉求建议,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恢复向好,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43.5万户,2023年新设立市场主体8.4万户、增长68.1%,其中新设立企业3.14万户、增长74.2%,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港、五大中心”扩能增效。国际陆港区能级持续提升,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数字化典型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全年始发中欧班列1332列、增长14.3%,铁海联运班列584列。统筹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两横两纵、三环多射”骨架路网体系不断完善,国内外航线达230条,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2500万人次、增长150%,货邮吞吐量达15.5万吨、增长65.6%,机场改扩建工程T4航站楼室内装修、设备安装进入收尾阶段。对外投资贸易持续扩大,边疆宾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国家验收、出口额突破1亿元,综合保税区全年完成进出口额252.4亿元、增长83.5%。新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2个、线下产业园2个,海外仓达到10个,跨境电商实现进出口额23.8亿元、增长71%。创新开展文化创意国际交流活动,“1+4+N”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不断拓展,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高等院校合作共建“丝路工坊(经世学堂)”“语言文化中心”,成功举办丝绸之路·健康论坛—第八届新疆中亚地区妇幼健康论坛、乌鲁木齐市—比什凯克市友好城市U20足球邀请赛。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新疆服务基地”全面落地,金融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局良好。启动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引入西北首家零碳服务中心,开展电子元器件保税物流、境外债和信用类债券发行等业务。各功能区块均开设政务服务专区(窗口),多家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多式联运中心、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场站统一运营,“天山号”班列常态稳定开行,成功开通乌鲁木齐至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的国际道路客运班线。各功能区块对外开放改革举措竞相迸发,推动全市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展现新活力。积极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务实合作,成功与智利雷克莱塔、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俄罗斯克孜勒等城市签署缔结友好城市意向书,与智利、秘鲁有关方面签订经贸战略合作协议、文旅合作框架协议。
四、城市环境更加宜居
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大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城市功能品质实现新提升。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聚焦“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邀请国内高水平专家团队集众智众力为城市发展规划把脉,将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明确了城市高质量发展规划,完善“综合交通、生态文旅、城市风貌、安全韧性”四大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海绵城市、慢行系统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154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更加优化。
完善城市配套设施。东二环全线贯通,跃进街连接线等一批主次干道建成通车,西山路西延、东进场高架等工程加快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北段主体工程完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9条,新开定制公交专线47条,在公交站点增加座椅、雨棚等设施,让候车环境更贴心、更舒适。制定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打通制约网约车落地的堵点难点,新增网约车平台9家、网约车2312辆。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场、高铁站“打车难”问题,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运行调度等方式,着力提升机场、高铁站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效率,让群众出行更加便捷。新建供水管线87.7公里,改造供热管网61.4公里、燃气管网15.2公里。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302个、棚户区房屋综合改造1.48万户,群众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品质提升,养护维修城市道路1773条、170万平方米,清理整治336条道路线缆“蜘蛛网”,拆除违法建筑32.5万平方米,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冬季清雪更加高效,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小区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建成6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拆除南门、北门等节点长期影响市民通行的施工围挡422处、恢复道路16.3万平方米,让城市道路更加畅通、群众出行更加便利。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燃煤源、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推动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21家企业完成154个“一企一策”治理改造项目,全年减排4项污染物1.1万吨、较2022年工业排放总量下降34.4%;2家企业获评A级、8家企业获评B级(含B-级)环保绩效企业。完成2.15万户农村分散燃煤供热设施改造,自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40亿元、完成11.6万户改造,各族群众历史性地告别了燃煤取暖时代,迎来了清洁取暖新纪元。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502辆,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7%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9天、增加14天,重污染天数14天、减少3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1.9%,创有环境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成绩,拉升各族群众“蓝天幸福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率100%。土壤环境质量均处于清洁(安全)级。完成中央13项、自治区45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效办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新增绿地6942.7亩、栽植乔灌木919.9万株,修复退化林4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5平方米,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5万亩,柴窝堡湖稳定在20平方公里。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群众幸福生活亮丽底色。
统筹水资源综合利用。落实水资源综合利用计划,甘泉堡第二净水厂暨主城区扬水应急保障工程(一期)、楼庄子供水工程建成投运,从海拔500米到860米的扬水工程提前2年通水,全年利用外调水达1.3亿立方米,外调水利用取得新突破。实施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再生水管网等项目,再生水利用率达45%。实施海绵城市重点项目51项,高标准建设河马泉海绵城市样板区,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10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大于40%。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米东区、达坂城区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新增自治区节水标杆、节水型企业2家。
绿色低碳加速拓展。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完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2个、煤炭高效利用项目37个,世界首座商业示范项目八钢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建成投运,年减排二氧化碳近100万吨。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全疆首座新能源重卡大型充换电站正式投运,新增集中式充电站2座、公共充电设施2226个、新能源乘用车2.3万辆、电动重卡536辆、纯电动公交车196辆、城市配送新能源电动货车125辆。新建装配式建筑76.6万平方米、绿色建筑257万平方米,新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1个。申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15项,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
都市圈建设稳步推进。《乌鲁木齐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形成阶段性成果,绕城高速(西线)等路网工程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兵地合作区、头屯河区工业园等合作区产业协作持续深化,8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乌昌通办”,都市圈协同发展迈出新步伐。
五、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领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切实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办实办好,让民生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民生实事取得实效。2023年十二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兑现了为民承诺。建成创业社区61个、创业市场109个,新增创业1.6万人、带动就业2万人,建设“零工市场”“零工驿站”20家,1.3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建成自治区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1家、养老服务设施100个,新增日托养老床位500张;新建托育机构5家、新增托位300个,完成1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筹集保障性住房13893套,6892个家庭喜迁新居;开展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试点,深化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全市3860个居民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522个、占比65.3%,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5.5%;打通丁字路、断头路26条,改造交通堵点3处;为8.4万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5.6亿元;新建小游园21处、生态慢行绿道9条、健身步道4条、健身场地84个、公厕34座,提升改造公园游园16个、道路绿化18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群众困难诉求148.7万件。
就业质量稳中向好。打好“减缓返补”政策组合拳,支持就业再就业资金17.6亿元,用于市场主体和各类群体稳岗拓岗扩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向22所院校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5.6%。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7万人次,深化“一对一”就业帮扶,5.5万名登记失业人员、0.5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新(改)建、续建中小学和幼儿园16所、新增学位(园位)2.37万个,新组建教育集团10个、拓展优质学位3万余个。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1个、示范校14所。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试点,市第一中学被列入国家级示范校。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18所高中开办科技、体育、中医药等特色班33个。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办学取得新进展,创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性中高职学校3所,入选自治区优质中高职学校5所。持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长10.3%、2.3%、7.3%,住院费用跨省异地结算率82.2%,均超进度完成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375元,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81.5亿元。推进药品耗材集中议价采购,378个药品降幅超过30%,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达34.2%,检验试剂平均降幅达31.5%。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4亿元、工伤保险待遇5.8亿元,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1.4亿元,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健康乌鲁木齐加快建设。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医疗质控体系不断完善,新建8个“名医专家工作室”和18个市级重点专科。口腔医院新院建成投用。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入选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79%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创建社区医院14家。推进全民健康体检与“医防融合”相衔接,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4.6%。母婴安全核心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底线进一步守牢。
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持续深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供给,创演《盛世梨园百花春》大型戏曲文艺晚会,《第一交响曲》等5部作品荣获自治区“天山文艺奖”,上演国内外优秀舞台作品279部。打造“雪莲朵朵映天山”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5个,西域男声合唱团荣获2023年全国合唱音乐季特别奖、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合唱比赛金奖。市文化中心(六馆一心)全面投用,全年举办各类展览、文艺演出、主题活动近300场,接待群众150余万人次,成为文化新地标、市民“会客厅”。市图书馆以全新环境和贴心服务为市民提供阅读新体验。打造体育公园4个,举办群众体育活动1079场。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金牌数、奖牌数位列榜首,自治区第一届冬运会成绩斐然,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取得4金、2银、1铜佳绩。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让群众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
2023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主题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乌鲁木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加快建设,认真开展集中学法、述法,推进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4件,废止政府规章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坚决做到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82件、办复率100%。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把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确保民生支出不退步、民生福祉有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我们持续加强国防教育,扎实做好拥军优抚和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保障等工作,军政军民团结不断深化,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重视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统计调查、广播影视、外事、供销、气象、地方志、档案等工作,各项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全面进步。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风险与机遇并存,挑战与发展同在,面对困难我们沉着应对,面对发展我们奋勇争先,面对重任我们敢于担当,奋斗充满艰辛、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凝结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向驻乌人民解放军和武警指战员、公安干警,向中央驻乌单位及所有援乌干部,表示诚挚的感谢!向所有关心、支持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够坚实,一些影响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还需持续提升;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外贸新业态发展滞后,开放平台功能有待完善、能级有待提升,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需持续拓展;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效能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能力还需持续提升;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质效还需提升,等等。我们将直面问题挑战,尽心竭力改进政府工作,切实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
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