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二、关于生物类似药集采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临平26号建议的答复
王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更好服务民生的建议》(临平2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速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7月和2022年10月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1〕39号)和《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就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重点支持我市从事药品、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等生物医药相关领域企业的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通过加大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激励,支持创新药品研发、改良型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提升创新国际化水平。
二是完善临床研究应用,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提升医企融合创新能力,支持杭产药械应用,优化创新产品入院流程。
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创新项目产业化落地,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做大做强,优化生物医药环境准入管理,强化产业金融全方位支撑。
四是积极指导各类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对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支持企业按我省药械采购平台阳光挂网政策规定申请挂网并向国家医保局申请赋码。对不能收费的创新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及时申报立项,争取纳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建立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会商机制,引导优质创新产品进入在杭医院。发挥本市商业保险等金融服务作用,丰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供给。
2021年以来,我局牵头组织省医保相关职能部门、市经信局,邀请商业保险机构负责人、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专家对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挂网和医保目录政策、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等进行深入讲解,并对企业产品在我省药械招采平台挂网申报、普惠型商保大病药品准入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近几年,为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我局积极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将在杭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医保目录外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组织召开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和省市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三医联动”座谈会议,支持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在临床使用,先后指导商保公司将我市贝达药业等19家企业的34个大病创新药品和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赔付范围,积极配合市经信部门落实对在杭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的激励政策。
二、关于生物类似药集采
2021年7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