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5
横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25
莫欣东、颜成飞、卢德旺、刘立存、李春玉、苏林广、何宏发、李金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村委会人员配置及待遇问题的建议》(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干部报酬待遇,实现报酬工薪化问题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通知》(南组通〔2020〕49号)精神, 中共横县委员会办公室 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持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通知》(横办发〔2020〕24号文),文件规定了关于村干部报酬标准:(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我县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确定。(二)其他纳入补贴范围村干部:自2020年1月1日起,其他纳入补贴范围村干部的年基本报酬在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60%的标准基础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全县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及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每月基本报酬也有了较大的提幅,村干部收入水平已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健全村干部生活补贴和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待遇保障化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51号)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统筹,按照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我市不得自行制定或出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三、关于扩大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范围问题
近年来,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标准也逐年提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