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组建政府平台公司推动竹林资源集约化经营
二、关于政策配套
眉山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沈根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平台公司对我市竹林资源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政府平台公司推动竹林资源集约化经营
目前,我市有浆用竹林面积约为50万亩,其中在洪雅县和青神县约20万亩较成片、具有一定规模,其余以四旁零星分布为主,经营主体为农户或业主。由于在竹林资源培育上,存在权属分散、生产周期长、基础设施差、采运成本高、比较效益低等现状和问题,目前要在全市组建政府平台公司投入竹资源培育、开展集中集约经营还有较大难度,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一是培育优良竹种。以青神县为重点,加快推进“斑布1号”优质竹良种认定,建设种苗基地,确保每年1万亩种苗需求。
二是实施竹林品改。今年全市已安排竹林品改任务6000亩,主要推广种植“斑布1号”优质高产竹种。
三是创新经营模式。支持环龙新材料、竹元科技等龙头企业采取“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推行林地流转、技术服务、订单收购等利益联结机制,定向培育竹材原料基地。
四是开展项目试点。青神县通过国有平台公司运作,实施竹产业示范基地项目,规划建竹木基地2万亩,申请信贷资金2.8亿元,目前已启动林地流转工作。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