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涪规资函〔2023〕40号A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复函
涪规资函〔2023〕40号A
白建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武陵山地质博物馆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与区文旅委、区博物馆、区交旅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纳入“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的建议
经区文旅委核实,武陵山地质博物馆建设未纳入我区“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区文旅委建议可先行开展以下工作,力争纳入“十五五”旅游发展规划。一是加强调查统计,摸清资源底数。对区内外有关武陵山地质历史资料、档案资料、遗址遗迹等进行调查统计,摸清资源底数,分布状况等情况。二是开展论证分析,科学决策。结合现有的资源分布、资源特色、受众群体、游线串联、营销策略、经济社会效益评估等方面,研究分析项目的投资规模、筹资模式、选址意向、依托载体、建设内容等,充分论证建设武陵山地质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