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岑溪市聚典石材厂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救援情况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庞秀木在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2、庞秀木在石面操作时
(二)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
(一)庞秀木安全意识淡薄
(二)聚典石材厂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三)岑溪市聚典石材厂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六、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规定
(二)建议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约谈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岑溪市聚典石材厂
(二)建议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岑溪市聚典石材厂9·1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X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岑溪市聚典石材厂发生一起致一名工人在石头面上操作不慎掉落地上,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死者叫庞秀木,男,38岁,系广西岑溪市梨木镇大坡村人,岑溪市聚典石材厂锯石工人。这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多万元。
一、岑溪市聚典石材厂的基本情况
岑溪市聚典石材厂,位于岑溪市岑城镇甘冲村五组,于二00七年建厂,二00八年正式投入生产,厂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有管理人员、工人14人,其中持有龙门吊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冯聚俊、冯振池两人,总投资45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50481600171638(换),属于个体经营,主要经营石材加工及销售;税务登记证号:45242119770407361301号,于2012年4月登记;机构代码证号:L4755476-7,法定代表人:冯振池,该厂合伙经营人:冯振池、冯聚俊。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X年9月14日15点30左右,位于岑溪市岑城镇甘冲村五组的岑溪市聚典石材厂一名锯石工人庞秀木,在石料堆放场的桥门吊下石面上工作,因操作不慎,身体掉落地上,头部碰到地上石块受伤出血,另一名工人甘少强从洗手间出来准备到办公室时,发现庞秀木躺在导轨内堆放石头中间的空隙里,旁边有一顶安全帽,地上有血渍,即到办公室通知老板冯聚俊,老板走到现场后,发现受伤工人还有呼吸,即打市人民医院120,随后,与一同赶到现场的工人李才富、甘少强、张房一起把受伤工人庞秀才抬到旁边一间空棚地上,约十多分钟,岑溪市人民医院120车赶到,经医生检查,发现伤者已经停止呼吸,并确认死亡。不久,岑溪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岑城镇政府、岑溪市安监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家属陆续赶到,各部门做了相关工作,并对家属进行善后处理。
目前,业主与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在岑城镇政府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已达成一致,并签了协议,赔偿款一共72万元人民币,协议当天业主已支付现金20万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庞秀木在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因操作不慎,掉到地上,头部碰到地上石头,因流血过多,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2、庞秀木在石面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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